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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代中國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一辯稿

          2019年09月20日6374鎏寂

          辯論稿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今天我方觀點是:當代中國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開篇立論,定義先行。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我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而降低,則是必須列入法律規定條例中并在全國統一實施。今天我方的標準是:降低法定結婚年齡是否具有正當性、可行性以及能否促進我國社會和諧有序發展。下面,我方將從三個方面論述我方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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