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開宗明義,定義先行,就業指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人依法從事獲利的生產經營活動,女性就業保護指的是保證女性在求職過程中與男性有平等機會的政策。需要明確的前提有,由于政策在一定時間內會有正常的新舊更替,因此加強應該體現為關注原未關注的領域或者加強對已關注領域的重視程度,這必須涉及原則性的目的改變,手段上的改變不意味著加強。而今天我方的標準是加強或者不加強何者能促進就業環境中的男女平等。追求女權是為了男女平權而不是女權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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