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向在場各位問好。
今天我們討論的是當今中國,應不應該提倡大學生假期支教活動。
首先我方給出定義如下:大學生假期支教是以大學生為群體,利用寒暑假等假期時間前往貧困地區或縣鄉鎮地區的支教活動,時間一般是2-3個月,或是幾周,最少的甚至只有幾天。支教活動本身應是一種教育行為,根本意義在于教育受教學生,同時教育具有連續性和系統性的特點,這便使得短期支教活動效果不明顯,實際意義不大。
我方給出標準如下:大學生假期支教無法保證教育質量。
因此,我方認為:當今中國,不應該提倡大學生假期支教活動。
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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