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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醫生而言,艾滋病患者隱私權應讓步于配偶知情權一辯稿【第二版】

          2020年02月22日4649HM

          辯論稿

            謝謝主席!

            開宗明義,概念先行。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且自然人對他人介入的程度享有決定權。知情權是指自然人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任何權利都不是絕對的,二者在這一社會問題上存在爭議。但我方認為,對于艾滋病患者這一社會群體,對醫生這一處于醫療系統對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負責的人來說,艾滋病患者隱私權應讓步于配偶知情權。原因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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