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發現,當法官有很大的主觀心證空間的時候他們就往往會根據中國傳統倫理中的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而傾向于勸和不勸分,因此我們發現在04年到10年中國司法數據研究院的調查顯示,全國離婚訴訟案件中有63%都沒有判離,而個案廈門市的羅松拍律師在執業的十余年歷史中僅有一例是一審就判離,大量的案件基本都推到了二審或者三審,這才是現狀,如果按照您方所言,完全按照證據可以做出一個合理的判決,那為什么情況是大量的勸和不勸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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