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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醫生來說,艾滋病患者的隱私權優先于其配偶的知情權一辯稿(2個版本)【未來可期】

          2024年01月18日1095

          對醫生來說,艾滋病患者的隱私權優先于其配偶的知情權一辯稿.jpg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艾滋病患者的隱私權,是指患者對自身病情不愿他人知悉的權利。本題中配偶知情權是指對配偶對患者是否患有艾滋的知情權利。在三者之間,醫生與患者因醫患關系建立權利義務關系,患者及患者配偶因婚姻關系建立權利義務關系,而醫生與患者配偶并未構建實質的權利義務關系。本題因遵循“對醫生來說”這一主體視角展開討論,而不是簡單地對權利大小做出比較。因此我方提出的比較標準是,對于患者的隱私權和配偶的知情權,醫生更應該為哪項權利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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