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終究,指終歸,最后還是。熱愛是,熱烈地愛;憎恨,指厭惡、痛恨,是對事物不滿的表現。而毀,指破壞、毀滅。我們擔心孩子會毀于所熱愛的網絡,所以出臺了防沉迷系統來進行規避;我們擔心人類會毀于人們所憎惡的戰爭,所以《戰爭法》的出臺限制了作戰武器和作戰方法??梢姡藗兯茴A見的風險,無論是熱愛的還是憎恨的,都是可以被規避的。今天討論我們終究毀于熱愛的事物還是憎恨的事物,便是判斷何者最終會導致我們走向毀滅。我方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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