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場合指僅具有公眾性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公眾的場合。我們必須明確一點,事件的性質不能直接決定空間是否屬于公眾場合,正如家在常態下是私人生活的歸屬,卻似乎在馬丁路德金做家中演講時,具有了部分公共特質。這樣看來若是由事件直接來判斷屬于與否,我們只會發現家時而是私人場合,時而是公眾場合,使得判斷意識甚微。所以今天尋找朋友圈的界定方法,不應該從場合中的行為入手,而應抽象出公眾場合的實質進行討論。因此,我方將從朋友圈的內在本質和外在特性兩方面論證朋友圈不屬于公眾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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