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性質惡化,犯罪率激增,已經成為世界第三大問題,根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僅計算2000年至2014年期間,低于14歲以下兒童殺人案件,就已經高達22起,其中不乏滅門慘案,殺親事件,令人發指。搶劫,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案例更是不甚枚舉。而我國現有法律,對于十四歲以下未成年人,無論犯下什么樣的罪行,都不用承擔。無疑,現在案件的低齡化,性質惡化,已經無法適用于這套法律。所以我方認為,當今中國,應當降低刑責年齡。將半刑責年齡下調至12至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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