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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偶像利大于弊一辯稿

          2019年11月02日3975李白

          辯論稿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定義)開宗明義。偶像在辭海里面的定義是崇拜的對象。追求,是指因為愛慕而親近。所以追求包含了兩個要素,一個是內心的喜歡,一個是外在的行為。青年人追求偶像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就是要我們評價這個行為究竟是好還是壞,我方將從以下三個方面論證我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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