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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社會不應該接受“高調行善”一辯稿【第二版】

          2020年07月03日4588許清如

          辯論稿

            高調行善:指行善者主觀上雖基于行善但刻意追求該行為的社會知名度,客觀上采取了擴大社會知名度的措施的慈善行為。

            低調行善:本身不利用行善達成某種目的

            善:不是交易,以善為目的

            高調慈善帶來的:暴力慈善

            保護傘(貪污,,詐捐,信任危機)

            無明顯帶動作用,甚至引發抵觸心理

            善本質忽視

            主席,各位評委觀眾,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觀點是,中國社會不應該接受“高調行善”。在討論開始之前,我們先來明確一下定義,我方認為,不是所有的行善行為都會帶來好的社會影響,我們應該根據社會的真實反饋來判斷這種善舉是否應該被接受。而所謂高調行善,即一種高姿態,高宣傳度的,主動增加知名度的行善行為。我方的判準為,在當今中國,高調行善究竟對中國的社會起到的積極還是消極作用,如若是消極的負面作用,則我們不應該接受這樣的行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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