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宗明義,互聯網金融是指金融業務的大數據化、電商化創新以及電商企業、網絡借貸、投資平臺,第三方支付等平臺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金融運作。雙方本質區別為同樣的金融活動,用傳統業務模式還是互聯網信息技術模式。必然是不可逆的客觀發展規律。在金融發展中,取代是指從傳統金融機構的業務模式轉移為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市場選擇偏向,從而達到金融模式的蛻變。我方的觀點為互聯網金融必將取代傳統金融機構。標準為,互聯網金融能否隨著時代發展所占市場選擇比例有無限逼近1的過程。理由有三,陳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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