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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像不應該對粉絲行為負責(一辯稿+二辯稿+三辯稿+四辯稿)

          2021年08月28日7926冬天

          一辯稿+二辯稿+三辯稿+四辯稿.jpg

            一辯稿——偶像不應該為粉絲行為負責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我方的觀點是偶像不應該為粉絲行為負責。開宗明義,定義先行,偶像是指被模仿崇拜的對象,粉絲行為是粉絲做出的與偶像相關的行為。負責指的是承擔責任,盡到應盡義務。我方標準是偶像應該或者不應該為粉絲行為負責,哪者更有利于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做出更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的正確的價值引導。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