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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子女選擇不婚不構成對父母的情感傷害一辯稿

          2025年04月13日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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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拿到這個持方我其實是沒有什么頭緒的,我和平常一樣和我的母親分享,她突然認真的說:"你該告訴那些父母,當你們不結婚時我們流的眼淚,其實不是因為被傷害,而是需要時間重新學怎么愛。"這句話撕開了這道題目討論的本質。所謂情感傷害,不過是舊腳本崩塌時的揚塵,我們要做的不是給揚塵定罪,而是共同建造能呼吸的新房子。

            而在這里的情感傷害應該區分"情感波動"與"價值傷害"的界限。就像孩子第一次掙脫母親的手獨立行走,對于母親的那份踉蹌的失落怎能等同于傷害?所以傷害并非客觀事實上的討論,而是價值立場下的判斷。如果正方糾結客觀事實上的傷害的話,則需要解開反方的兩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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