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攻防:
論一:平庸之惡傷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借口都無法抹殺它傷害那么多無辜的人的事實,因此應該被審判。
1.是否應該被審判在法律上也應該看有沒有主管上的意愿和動機。
?當時的法律遠沒有現在完備,我們不應該用現在的法律條件要求當時,以人類樸素的價值觀來看,殺害同胞就是一種罪孽,該被審判。
?就算是按您方的主觀來看,艾希曼雖然沒有動機,但他知道這樣做同胞會死,依舊構成主觀上的故意。
?所以不管看不看主觀上的故意,艾希曼這種平庸之惡都應該被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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