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頁 » 原創辯論稿

          當今中國不應該降低刑責年齡一辯稿(第八版)

          2021年04月08日2450昕辰

          原創一辯稿.jpg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刑事責任年齡出自《刑法》第十七條,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具體為14歲以下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14~16歲承擔相對刑事責任、16歲承擔完全刑事責任、18歲以下應當從輕處罰。我方認為當今中國不應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從刑法的正當性和維護社會穩定兩方面得出的結論。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