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評委,各位觀眾,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們討論的辯題是 “人有沒有表達偏見的自由”。我方的觀點是“人沒有表達偏見的自由”
開篇明義,概念先行。“表達”不單只有語言上的說出來,更深一層,它還可以是在想法的指引下通過表情、動作等方式反映出來的一種行為。“偏見”,即為不公平、不合理、脫離客觀事實的消極否定。“自由”即不受約束。沒有自由,就是受約束。人有表達偏見的自由更容易對他人及群體帶來巨大的傷害。所以我方認為人沒有表達偏見的自由,以下是我方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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