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開宗明義,電子游戲廠商是指是所有依托于電子設備平臺而運行的交互游戲公司;游戲直播畫面指既包括游戲玩家運行游戲時所呈現于屏幕的動畫,還包括了游戲直播者在操作過程中的實時解說以及與觀眾們的互動對話、彈幕交流等。著作權,即版權,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依法對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專有權。由于目前我國并沒有對游戲直播畫面的著作權歸屬問題的相關規定,因此今天我方將從應然和實然兩個層面進行論證。今天我方認為,電子游戲廠商享有游戲直播畫面著作權的行為是不合理的且不利于行業發展,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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