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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共場合遇見熊孩子該管(一辯稿+質詢)

          2020年10月31日4323卡卡

          一辯稿+質詢.jpg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在公共場合遇見熊孩子該不該管。開宗明義,定義先行。公共場合是指提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的總稱。熊孩子常用來形容生性頑劣,不懂禮貌的孩子。而“管”是出手干預,進行管教。說到熊孩子,相信在場各位可能都深有體會。然而,多數熊孩子的背后往往是怯弱、自私或無奈的家長,認為孩子年幼無知,所以犯錯應該被諒解和寬恕。不但不加以教育,反而選擇維護和包庇。殊不知正因如此,讓孩子越來越熊,最后家長也束手無策。這才使得熊孩子的事件層出不窮,儼然成為了社會問題。在公共場合遇見熊孩子時,該不該管,我方的判準為此行為是否對個人與社會起到積極作用?;诖耍曳秸擖c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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