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頁 » 原創辯論稿

          不應該推行離婚冷靜期一辯稿

          2020年10月24日4066火山

          原創一辯稿.jpg

            一、定義:

            應該:情理上必然或必須如此。

            推行:推廣實行。

            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期間,政府安排雙方進行婚戀輔導以挽救婚姻。

            謝謝主席,大家好。

            開宗明義,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后再行決定,期間,政府安排雙方進行婚戀輔導以挽救婚姻。我方認為不應該推行離婚冷靜期,原因有三。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