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今天我方觀點是窮人好吃懶做更糟糕。開宗明義。窮人指的是缺乏財富和生存資源的人,我國約6億人口(在“2019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我國約6億人口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好吃懶做為貪于吃喝,懶于做事,即窮人既想滿足自己的欲望又不想付出足夠的行動努力,自我需求與自我產出不一致的情況。富人指的是財富和生存資源相當充裕的人,根據2017年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擁有超過1000萬現金流量才算富人,達到這一標準的有158萬人,而為富不仁意為為了發財致富沒有一點仁慈的心腸,即富人在尋求財富時手段毫不心慈手軟。首先要明確討論的為富不仁與好吃懶做都是不好的行為,其次,我們今天應在法律范圍內討論,一旦超出法律范圍,兩者的危害程度是無法比較的。
我方判斷標準為兩個狀態何者更容易抑制自我和社會發展。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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