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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偶像明星的鬼畜文化不是網絡暴力一辯稿【第二版】

          2020年04月15日4655學熙

          辯論稿

            我方的立場是,針對偶像明星發的鬼畜文化不是網絡暴力。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網絡暴力在百度百科上的定義:網絡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絡上的并且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等。我方并非想跟對方辯友摳定義,我方只想告訴各位,“網絡暴力”本身是一個嚴肅的概念,放到人身上,是一種十分嚴厲的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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