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主席,評委以及在場的觀眾還有對方辯友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方觀點是粉絲過激行為偶像不應該為此負責,開宗明義,何為偶像:他們是指被吹捧的藝術家作家,演藝圈的藝人等在某一方面有一技之長的人,那么何為粉絲呢,他們是崇拜某明星、藝人的一種群體 ,他們多數是年輕人,有著時尚流行的心態。簡單地說就是追星族。接下來我們在一起來看看負責:想必我們都會達成共識負責那就是承擔責任,基于我方所定義的,我方有3個論點去論述為什么粉絲的過激行為偶像不應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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