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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沒有表達偏見的自由一辯稿【第二版】

          2020年01月26日7228權傾關東

          辯論稿

            感謝主席,問候在場諸位:

            說到偏見表達的自由時,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出發點,但之所以會有觀念的沖突,其實有時候是因為對偏見這個詞的認知不同。所以想要開始今天的討論,我們首先要確定什么是我們普遍認同的“偏見”。

            偏見是對某一個人或團體所持有的一種不公平、不合理的消極否定的態度。是人們脫離客觀事實而建立起來對人和事物的消極認識與態度。大多數情況下,偏見是僅僅根據某些社會群體的成員身份而對其成員形成的一種態度,并且往往是不正確的否定或懷有敵意的態度。偏見異于誤解,偏見根源于認識者的偏頗式心理而誤解是根源于對象的復雜性。我想我們雙方能夠達成一致的是,只有讓他人接收到有效信息我們才稱之為表達。以下展開我方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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