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評委,對方辯友:大家好!
我方認為大學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兩個定義,第一個是短期支教,短期支教是指支教者利用周末和寒暑假時間前往落后地區執教的行為,一般為一周到一個月。第二個是大學生,他在今天的辯題背景下,指得不僅僅是“接受過高等教育但還未完全走進社會的這樣一群人”,更要具體到是參加短期支教的這樣一群人。而且我方認為,今天的辯題要討論的是大學生群體應該是真正在做“短期支教”的人,而非名義上做支教的,實際上抱著去旅游、鍍金心態去往山村的人,如果討論那樣的所謂的“支教”,今天的辯題就失去了意義。其次,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如何界定利與弊,我方認為有效促進個人及社會的發展即可認為短期支教活動是利大于弊的。基于以上,我方認為大學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原因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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