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大家好,我方的觀點是相親不要AA制。開宗明義,定義先行。相親是指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經由媒人介紹的第一次見面,且媒人大多數是認識的親戚朋友。AA制則指于共同消費共同結賬的場合,雙方消費均分。
我方認為討論這個辯題的前提應立足于實際,而不應停留在一種理想的狀態。就像我們每個人都渴望無病無痛,但是這在現實之下是無法實現的,只能是一種理想的狀態,沒有討論的意義,標準在于何者能使相親成功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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