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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原創辯論稿

          針對偶像明星的鬼畜文化不是網絡暴力一辯稿

          2019年11月18日6487廾匸

          辯論稿

            鬼畜文化在中國的發展已經脫離了鬼畜一詞在日語中的原意,意為對視頻進行剪輯拼接重復合成新的視頻,從而達到強化焦點或加以諷刺的藝術形式。鬼畜的必要條件一定要有強節奏性和韻律感的音效重復,這才是鬼畜文化的最核心內容。   

            網絡暴力 發表與事實嚴重不符或過分解讀以致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其受到精神輿論壓迫,影響其正常生活的違法或犯罪行為。網絡暴力是有界限的,不能簡單理解為說壞話,或者發布某人表現出自身存在問題一面的內容。   

            標準:造成網絡暴力的根本原因(德不配位)或主要原因(血腥暴力和惡意攻擊)是否是鬼畜文化   

            以下我方將從兩方面進行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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