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排斥,本意為排除、駁斥,是指主觀意愿上的要與之劃清界限、使之與自己不相容的態度。我方要明確,今天辯題討論的是“佛教應不應該排斥商業化”,而非“我們應不應該排斥佛教的商業化”,二者的區別在于,后者,是站在我們眾生的視角去看佛教,覺得佛教應該怎么對待商業化這個現象,而前者,是站在佛教自身的視角去看世俗,來討論應該對商業化這個現象抱以怎樣的態度。
(今天對方辯友的立論根基在于,世俗人眼中,商業化是不好的,起碼與佛教的修行初衷相左,因此覺得,佛教就應該排斥。可對方完全不去看,佛教是怎么想的,事實上,佛教只會覺得,俗人,你根本不懂佛。)
今天我方認為佛教不應該排斥商業化,理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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