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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報道中,告知大眾真相比尊重當事人隱私更重要一辯稿

          2024年10月22日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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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今天我方的辯題是,新聞報道中,告知大眾真相比尊重當事人隱私更重要。開宗明義,定義先行,新聞報道是指就是對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是對客觀事實進行報道和傳播而形成的信息,其突出特點為有一定的準確性、真實性、簡明性與及時性。而真相是指事情的真實情況,根據法理的定義隱私則是指已經發生了的符合道德規范和正當的而又不能或不愿示人事或物、情感活動等。簡而言之,隱私就是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當事人不愿意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于知道的信息。當今社會,媒體信息飛速發展,人們能夠給更方便的從新聞報道中了解是社會動態和消息,基于此我方的判斷標準是何者更能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以下三個方面論證我方觀點。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