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宗明義,電子競技是在信息技術營造的虛擬環境中,在統一的競賽規則下進行的對抗性游戲運動。在本題中我方愿意討論作為正式項目進入奧運。
判準:兩者是否契合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查看完整辯論稿
上一篇: 電子競技不應當進入奧運一辯稿
下一篇: 《那年那兔那些事》不應該上央視一辯稿(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