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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理解應該以讀者為中心(一辯稿+部分攻防)【麥子】

          2023年05月03日2358

          一辯稿+攻防.jpg

            感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今天,我方觀點是文學理解更應以讀者為中心。文藝復興之后,人們對文學的定義逐漸變為:文學是一種以文字為載體的藝術。文學理解即是指結合文本信息與個人經歷做出判斷、推理等思考的過程。文學理解有三種理論,以作者為中心,以文本為中心,以讀者為中心,今天我們只討論后兩者。以讀者為中心,從接受美學的角度來闡釋,就是一部作品包含著兩個方面,一是作品本身,二是讀者的賦予,必須側重研究讀者的接收過程,以讀者理解為主。以作品為中心理解文學,就是文學作品一經完成,就成為自足的個體,摒除作者、讀者、世界等外在因素,要語言、結構去分析其文學性。

            我方判準是:何者更能提現文學作品的價值。根據文學概論,文學價值有娛樂價值,認知和教育價值,審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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