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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應該立法保護被遺忘權一辯稿

          2022年02月22日1717音希

          原創一辯稿.jpg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的各位。

            被遺忘權是指:數據主體有權要求數據控制者刪除關于其個人數據的權利,控制者有責任在特定情況下及時刪除個人數據。基于我國現有的立法資源足以保護個人的合法信息以及再立新法和監管技術實施的成本之高。我方認為當今中國,不應該立法保護被遺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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