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針對今天的辯題,我方堅持認為,校園霸凌更應該依靠法律手段解決。
開宗明義,校園霸凌是指在學校生活中發生的霸凌者刻意凌虐被霸凌者的心理或生理,對其造成長期傷害的欺辱性行為。具體表現為欺凌、壓迫、言語或肢體攻擊以及人際互動中的長期抗拒。
法律手段是一種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它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以達到公平和客觀的管理目的。
我方的標準是在解決校園霸凌的問題中,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誰更有效。
客觀公正的法律手段介入嚴峻的校園霸凌形勢對于解決校園霸凌問題有著更大的優勢,我方將從以下三方面來具體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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