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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今中國不應該降低最低刑責年齡四辯稿

          2021年11月21日2765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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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評委。

            再次重申我方觀點:當今中國不應該降低最低刑責年齡。我方一辯已明確說明:降低刑責年齡并不能有效解決現今青少年的犯罪行為,并且從我國現實國情及司法實踐進行了分析,中國缺乏降低刑責年齡的法律基礎,且降低后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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