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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而復失比從未得到更可悲一辯稿(第三版)

          2021年11月12日3972卿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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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大家好

            開宗明義,從未得到和得而復失是生命中失去的兩種狀態,兩者從客觀結果上對某種事物無法擁有。但因為得而復失意味著曾經擁有,曾經的擁有會對這兩種無法擁有的狀態產生影響。可悲即令人悲痛,是一種情緒的感知。雖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也有共通的地方。比如,疼愛自己的父母在我們供養之前便與世長辭,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恨是共同的。今天我們討論的可悲就是這種具有普適性的情感。無論是從未得到還是得而復失,都應當是我們所追求的,因為只有無法擁有自己所追求的事物,談論是否可悲才有意義。我方認為,基于悲傷的程度和持續的時間,得而復失更可悲。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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