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大家好
開宗明義,文藝作品是一定的社會生活在文學家藝術頭腦中反映并通過具體形式表現出來的觀念形態。歷史人物是處在特定歷史條件中對社會發展起明顯影響的人物,是人類文明的符號。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改編與在創作是做原有素材基礎上重新構思,往往在語言,情節,乃至思想等方面都有較大的改動。我方認為的限制是從傳播途徑上加以阻礙和從思想上加以教化。討論限制與否其實是基于何者可以促進當代文藝作品的積極發展和維護民族精神文化。我方認為當代中國,文藝作品中對于歷史人物設定的改編與在創作應該受限制,理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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