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頁 » 原創辯論稿

          得而復失比從未得到更痛苦一辯稿(第四版)

          2020年11月23日4096安蒂貝爾

          原創一辯稿.jpg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今天我方的觀點是:得而復失比從未得到更痛苦。

            開宗明義定義先行。從未得到指的是渴望但最后沒有得到,得而復失指的是得到后因為某種原因又失去了。我們今天所討論的從未得到和得而復失是兩種‘求不得’的表現。而痛苦,便來源于內心對事物的渴望與現實的落差。所以今天我方的標準為從未得到和得而復失哪個會產生更大的心理落差。這里我們針對的對象一定是渴望得到的東西。如果內心沒有渴望,便沒有落差,又怎會感到痛苦。對此我們將從以下三點論證我方觀點。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