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頁 » 原創辯論稿

          對醫生來說,艾滋病的隱私權應讓步于配偶知情權一辯稿【第三版】

          2020年06月13日3651辛巳

          辯論稿

            隱私權指的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知悉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配偶知情權指的是配偶知道的權利。

            而今天我們已有的前提是對醫生而言,根據現在的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醫生為保護其隱私,只能告知患病者本人,并不會知會配偶。

            我方認為,首先,無論病人是否愿意將其感染艾滋病的事實告知其配偶,于醫生而言,都沒有替患者向其配偶開口告知事實的權利。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