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持人,問候在場各位。開宗明義,定義先行。文學是一種以語言為媒體的藝術。它是抽象的,其價值的體現離不開一定載體,即文學作品。因而我們今天辯題中談的文學實際上指的是文學作品。理解是指順著脈理或條理進行剖析。作品指的是對文學作品本身的剖析,即對其所蘊含的故事情節與表現手法等進行研究。需要強調的是,辯題中的讀者是指閱讀者在閱讀作品之后產生的主觀感受。以何者為中心即是以何者為立足點。因此我們的判準就是要看以對作品本身的剖析和讀者閱讀的主觀感受何者為出發點更有利于文學理解的實現。文學理解具有層次性,包含有三個層次,接下來我將從這三個方面論證我方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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