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在不遠的未來,基因編輯技術發展到了新階段。父母可以通過基因編輯技術改變子女的外表和健康,甚至是性格和行為。題解中將父母比作人間上帝一詞,則意味著父母有權對孩子進行基因改造,代表一般情況下所有父母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給孩子進行改造,如同上帝造人一樣。無論父母出于何種目的對子女進行基因改造,勢必都會對孩子出世后的未來產生較大且深遠的影響。基因編輯技術的應用主要在兩方面:缺陷治療和基因優化,在缺陷治療方面,我方也承認此項技術對于目前而言無藥可醫的遺傳病和先天性疾病有治愈的功效,這是雙方認可的共同利好,但我方對于放權父母提出異議,我方認為更合理的應用方式理應將權利上交給國家政府,如現在的一類疫苗一樣,免費而且全民強制,父母無權決定是否使用。我方認為今天辯題討論人間上帝,其核心聚焦更應在于對于道德倫理與社會秩序的討論。基于此,我方認為父母無權改變未出生子女的基因,理由如下: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