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討論要求教師時刻保持職業形象,我們必須先了解幾個名詞,首先是何謂教師,該群體是否有特殊性。對此,我國勞資處理條例早已明文規定,基于防阻國家重大公共利益被破壞,所以限制教師、國防機關、醫生等勞工的罷工權。此法律非中國獨有,世界各地皆會因為教師職業特殊性,擔憂學生受教權受到侵害,因而禁止老師罷教,比方美國各州不是法律明文禁止,就是案例裁決來制定其違法。日本現行國家公務員法及地方公務法,不僅禁止罷工,連怠工亦在禁止之列,德國亦然。足見在這些視人權保障大過一切的先進國家,也都因為了解教師的職業特性,認為剝奪教師部分權利,以保障學生利益完全合理。基于此,我們應當理解,教師有別于其他職業,在國家界定上本質的就是被“高道德與高標準要求”的行業,實屬現況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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