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大家好:
開宗明義,三方協議是應屆高校畢業生同用人單位,學校就權利義務等方面經協商后共同簽署的工作意向協議。學生經自主面試通過用人單位的招聘面試,拿出由學校提供的統一格式的協議并簽署。道德批評則是指對破壞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所做出的廣泛性負面評價。而毀三方協議在法律意義上指畢業生中止協議的行為,由于三方協議涉及學生戶籍檔案的遷移,毀三方協議的唯一實現途徑是在三方協商后中止協議,不會出現學生不經通知,單方面撕毀協議的情況。要看是否應該上升至道德批評,就看毀協議行為有沒有達到十分嚴重的后果,輿論道德批評有沒有必要性。
因此,我方認為不應該,理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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