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大家好。
改革開放40年有余,我國警察與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戰爭從未停歇。從抓捕犯罪嫌疑人到判罪,中間有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即訊問。
訊問是司法機關為了收集證據、查明案情而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訴訟當事人所進行的查問;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其時間具有緊迫性,其環境具有高度對抗性。而高度對抗的原因有二。其一,犯人具有僥幸心理,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發表于《法制博覽》的文章表明:僥幸心理普遍存在于犯罪者中,他們在在接受訊問時往往相信自己謀劃縝密、萬無一失,一些慣犯老鳥甚至覺得自己智力壓制訊問人員,接質技巧比辯手還嫻熟。其二,訊問本身就是一種謀略式的博弈,家常里短的嘮嗑和直來直去的耿直不符合實際。
在訊問的前提下,欺騙式訊問應運而生,它是指司法人員在訊問活動中實施的合法限度內包含“欺騙性”要素的偵查行為。訊問主體通過使用模糊語言、制造錯覺、語言技巧等方式深入犯人心理,目的是讓他如實供述。
我方認為,在當今中國,只要欺騙性訊問在合理限度內,其良效遠大于其弊端,沒有限制的必要。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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