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評委,對方辯友,大家好。開宗明義,概念先行。我方的觀點為:青春重在多元嘗試。科學上將15-24歲定義為人生的青春期,“多元嘗試”指主觀上愿意體驗更多事物。首先我方并不是認為在該階段不需要目標聚集,而是在青春時期進行多元嘗試和目標聚集的同時,更應注重于多元嘗試。在人生的青春期階段我們已均可培養多元嘗試與目標聚集的素質和能力,也有了進行多元嘗試和目標聚集的條件,在此基礎上,雙方才有展開討論的意義,我方標準為何者更能使青春時期所獲得的效益最大化,理由有二,陳述如下:
本文只顯示部分辯論稿,如有需要歡迎去辯論稿商城付費查看完整辯論稿!
辯論稿都是原創,需花費時間精力,需付費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