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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公共政策不必以民意為第一考量一辯稿

          2019年10月14日5168九只小白鹿

          辯論稿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民意是人民群眾的共同的、普遍的思想或意愿,在一個民主的社會里,了解民意乃至于設法探詢民意,是政策制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步驟。但是在推行公共政策時,真的必須以民意為第一考量嗎?我方認為不必,理由如下:   

            首先,民意并不完全理性,在傳播學理論中認為民意的形成,在大多數情況中,并不是由下而上的意見表達,而多屬于精英由上而下的動員大眾。人免不了有偏見或成見,對自己不甚了解的事物,更易受到親友或其他第三者言辭之影響,而按情感或狹隘的私利作判斷。一般民眾或因對政治不感興趣,或忙于本身的工作,對政治事務與公共政策的看法往往是建立在有限的知識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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