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福利分房制度指,我國自建國初期至1998年6月期間實施的“統一管理、統一分配、以租養房”的公有住房分配制度,其主要內容表現為:由機關及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利用員工創造的剩余價值修建住房,按照級別、工齡等一系列條件分配住房,并收取遠低于實際建筑和維修成本的低廉租金,實質是對員工的福利待遇。
今天我方判斷,面對房價飛漲是否應該重啟福利分房制度的標準是:重啟是否有助于改善當前住房需求與供給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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