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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侶要和前任做朋友我不要接受一辯稿(1158字)【阿呆不呆】

          2023年11月25日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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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定義先行。不接受的意思是不容納、排斥是一種表態,是個人單方面的反對。伴侶是指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情人或夫妻。今天我們辯題的主體“我”往往是那些在感情中有一定占有欲并且對這件事情感到介意的人。我方認為伴侶要和前任做朋友我不要接受,判斷標準為:何者更有利于戀情穩定發展。

            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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