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宗明義,韓寒式人才發展方式是指在與應試教育沖突的情況下以興趣教育為核心依靠自身天賦和才華進行發展的人才教育方式。而鼓勵則是面對天賦兌換期比較短的這類人國家對于其天賦才華的發展持正面的積極態度,并且幫助其在義務教育結束后的階段進行興趣教育的延伸和天賦才華的發展,值得注意的是,該人才教育發展方式的目的是在基礎教育的基礎上,使學生的天賦和才華得到抒發和發展,得以培養應試教育下缺失的發展性人才,因此所謂鼓勵并不是一味犧牲具有天賦型學生繼續接受教育的權利,而是在國家為其保障在留有繼續接受教育的權利的前提下,對其進行資金,教育資源等方面進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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