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問候在場各位:
開宗明義,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的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新《刑法》規定,年滿16周歲人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等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經最高檢核準,要承擔刑事責任。今天我們討論的政策便是此政策。此政策主要作用對象雖然為青少年,但由于刑事案件往往對他人與社會影響重大,因此,我方的判準為此政策能否促進社會良性發展。基于此,我方認為中國降低青少年刑事責任年齡利大于弊。理由有三,論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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