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大家好,對方辯友好。今天的辯題是當今中國社會應不應該延長版權保護期限。版權,亦稱“著作權”,是指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人依法對文學著作、藝術作品、游戲、電影等著作物享有的人身及財產權利。目前,我國的版權保護期限是作者死后50年。首先,我們應該明確版權延長的期限,我方認為,在不可能無限延長的情況下,應延長至作者死后70年。因為《伯爾尼公約》中規定的作者死后50年的期限就是本著惠及作者子孫兩代的原則,而在一百年后的現在,人的平均壽命極大延長,所以,為貫徹惠及子孫兩代的原則,我方認為,延長至70年是較為合理的。同時,延長至70年也有利于我國版權保護期限與國際接軌,增強我國文創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其次,對于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引起社會積極巨大反響的優秀作品,可以給予申請延長版權的權利,由政府有關部門決定可否延長其版權。所以,我方認為,當今中國社會應該延長版權保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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